欢迎进入凌云志律师事务所官网!

您当前的位置 : 首 页 > 案例展示 > 律师团队
  • 案例描述



周文海.jpg



个人简介


周文海,中共党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学士,山东凌云志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副主任、党支部书记、公司事务部主任,兼任山东省律师协会教育培训委员会委员、威海市律师协会常务理事、威海市律师协会教育培训委员会主任、威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威海市人民政府第三、四、五届政府法律顾问、威海海高园党政一体法律顾问、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调解中心及威海建和建设工程调解服务中心调解员等,具有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师等资质,撰写的《农村房屋买卖效力刍议》获山东省律师论文大赛三等奖,先后被评为司法部律师行业争先创优活动党员律师标兵、山东省律师行业优秀党务工作者、威海市2019年度政法人物、威海市优秀律师等。


执业二十余年来先后为农业银行、建设银行、金猴集团、威海市人民政府、威海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等数十家企事业单位提供法律顾问服务,办理民事、经济、刑事、行政及非诉讼等各类案件上千起,为当事人挽回损失上亿元,受到当事人及业界的一致好评,其中代理的日照丽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与南通华荣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执行复议纠纷一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案例库。【入库编号:2014-17-5-202-060/执行/执行复议/最高人民法院/2023.06.26/(2021)最高法执复78号/执行】,为案件执行中的以物抵债裁定与破产受理裁定同日做出、效力如何认定,做出了裁判指引。





上一篇:韩强2021-01-10
下一篇:栾卫建2021-01-10